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航空学会
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项目实施工作的预通知
各专业分会及有关单位:
按照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中国航空学会决定启动实施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目标
充分发挥学会“小同行”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,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,及早发现、重点扶持、加快培养年龄在30岁上下,有较大发展潜力的“小人物”,为他们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提供经费、政策、工作等方面的更多支持,营造更宽松的环境,指导青年人才过好“科研黄金期”,打好职业基础,激发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,成长为德才兼备、勇于创新的航空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,实现面向航空领域和完整创新链的人才选育体系,形成具有航空科技特色的人才成长模式和人才评价标准。
二、推荐条件
1.所从事领域符合航空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和技术突破方向,信息技术以及与其他国防行业学科的交叉领域。重点支持在本领域自主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2.年龄32周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3.重点支持由航空领域有关科研院所及企业的院士、首席专家、学科带头人以“传帮带”的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4.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,共同促进其成长。
5.中国航空学会会员。
三、支持内容
最终提交至中国科协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将获得每年15万元专项资助,支持自主科研选题、设计、实施,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,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。每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。
四、提名方式
1.由中国航空学会有关专业分会主任委员提名。每名主任委员只能提名1名人选。
2.符合条件的学会青年会员自荐,并获得3名本领域、本行业的学科带头人、首席专家、重大项目或型号技术负责人认可。
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,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。
五、其他事项
推荐表一式三份,请各单位于月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至学会组织工作部,逾期不予接收。
联系人:周竞赛林伯阳
联系电话:010-84924385,84924386
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中国航空学会
电子邮箱:csaazzb@126.com
中国航空学会
2016年1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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