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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-2019年度中国航空学会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  来源:转自网络   2017-08-31

各专业分会及有关单位:

按照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-2019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军民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中国航空学会决定开展第三批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目标

充分发挥学会“小同行”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,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,及早发现、重点扶持、加快培养年龄在30岁上下,有较大发展潜力的“小人物”,为他们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提供经费、政策、工作等方面的更多支持,营造更宽松的环境,指导青年人才过好“科研黄金期”,打好职业基础,激发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,成长为德才兼备、勇于创新的航空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,实现面向航空领域和完整创新链的人才选育体系,形成具有航空科技特色的人才成长模式和人才评价标准。
二、推荐条件
1
.所从事领域符合航空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和技术突破方向,信息技术以及与其他国防行业学科的交叉领域。重点支持在本领域自主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2
.年龄32周岁以下(1985630日后出生)
3
.重点支持由航空领域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院士、首席专家、学科带头人以“传帮带”的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4
.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,共同促进其成长。
5.
中国航空学会会员(以学会会员库有效数据为准)。
三、支持内容
经评选最终提交至中国科协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将获得每年15万元专项资助,支持自主科研选题、设计、实施,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,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。每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。入选自筹经费托举名额者,筹集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。
四、提名方式
1
.由中国航空学会有关专业分会主任委员提名。每名主任委员只能提名1名人选。
2
.符合条件的学会青年会员自荐,并获得3名本领域、本行业的学科带头人、首席专家、重大项目或型号技术负责人认可。
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,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。
五、其他事项
请各专业分会及青年会员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916日前提交至学会组织工作部,逾期不再接收。推荐材料包括:推荐表一式18份(其中原件1份),保密审查证明1份,有关证明材料1份。所有提交材料均不得涉密。
联 系 人:王子玲
联系电话:0535-663581113105264768

附件:1.中国航空学会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实施条例(试行)

2.中国航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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